
卜韬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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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国际仲裁大厦2306-2309室
企业合并后原有专利效力如何?
当两个或多个公司进行合并时,无论是吸收合并还是新设合并,关键在于明确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处理方式。在实践中,通常会通过签订详细的合并协议来规定包括专利在内的所有资产如何转移。如果合并过程中没有特别约定,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动转移。重要的是要确保这一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要求,并且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以保证专利权的有效性和连续性。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企业内部发明创造归属谁所有?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内部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完成的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通常归属于该单位。但如果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之间有特别约定,则应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此外,对于职务发明创造,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如果该发明创造被实施后,单位还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创造所得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报酬支付给发明人或设计人。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过正当程序的企业合并不会影响原有专利的有效性;但为确保权益无损,建议企业在合并前就专利权的转移事宜做出明确规划,并按规定完成必要的法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