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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展是否需要重新审查?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4日 来源:深圳服装商标律师
[导读]:根据现行的商标法律法规,商标续展并不需要重新进行全面审查。商标权人只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续展申请,并支付相应费用即可完成续展程序。

商标续展是否需要重新审查?

一旦商标被成功注册,其有效期为十年。到期后,如果权利人希望继续使用该商标,则可以通过提交续展申请来延长商标的有效期。重要的是,在续展过程中,并不会对商标本身是否符合注册条件再次进行全面审查。这是因为商标一旦通过初次注册审查并获得授权,即意味着它已经满足了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除非存在特殊情形(如有人提出异议或撤销请求),否则商标局一般不会因为续展而重新审核商标的合法性问题。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遇到商标抢注应如何应对?

遇到商标抢注时,权利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尝试与抢注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可通过行政程序或司法程序进行维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于恶意注册的商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此外,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续展过程并不涉及对商标本身的重新审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商标在整个存续期内都是绝对安全的,仍需警惕可能来自第三方的挑战或官方基于特定原因发起的主动撤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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